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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人文社科类)中期检查与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8点击量:10

各位老师:

根据《大玩家彩票手机登录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人文社科类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现启动2023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人文社科类)中期检查和到期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工作安排

(一)中期检查范围:立项年度至今已满3年未办理结项(含延期)的所有人文社科类在研项目。如已提交结项申请,可不参加中检。

(二)为精简项目过程检查,立项年度至今未满3年(2022、2023年度)的项目,以依托学院管理为主,本次不进行中检。

(三)项目责任人应重视中检工作,按时保质完成研究计划。对于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

二、到期项目结题验收

(一)结题验收范围:所有在研时间达到《计划任务书》约定期限或延期结题期限的人文社科类项目。

(二)如尚未满足《计划任务书》约定的验收标准(可参照附件1),需提交《延期验收申请表》办理延期。延期最多不超过两次,一次不超过一年。

(三)本次对2018年度立项未结题项目进行集中清理,不得延期。如仍未申请结项或结项审核不通过,将按终止处理,项目负责人自清理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报新项目,并须就项目研究和经费使用情况作出说明;项目清理工作逐年以此类推。

三、办理流程

中期检查、结题、延期和项目终止业务均实行线上办理。流程如下:

(一)先在新科研系统增加立项,且审核状态显示“终审通过”,否则无法使用相关功能(已在新科研系统增加立项且状态显示“终审通过”的项目负责人请略过此步骤);

(二)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操作显示的“办理业务”模块,申请项目“中检”、“结项”或“变更”(延期或项目终止),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中检或结项报告、延期申请或项目终止情况说明(成果支撑材料需附在报告正文之后合成一个pdf文件然后上传;结项报告正文直接在系统模板下载,中检、延期和项目终止情况说明见附件2、3、4)。

(三)学院(部)审核并签署单位意见;

(四)科研院社会科学中心组织评审并签署审核意见。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11月30日前在新科研系统完成线上提交和学院审核。未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2024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

(二)为加强学校科研诚信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科研创新环境,规范科研创新相关责任主体的科研诚信管理,项目负责人应据实填报中期检查或结题报告,并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并安排专人负责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管理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及时上传相关材料(具体名单将通知到各相关学院科研秘书),按期完成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促进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规范化管理。

五、联系方式

(一)基础研究项目、青年学者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主管科室:社会科学中心项目科,联系人:权立峰、张子轲,电话:61105226;

(二)科研平台项目、创新团队项目主管科室:社会科学中心成果与基地科,联系人:王越,电话:61105571。

 

 

 

                 科学研究院 

                  2023年11月16日

附件1:结题验收指导意见.docx附件2:中期检查报告.doc附件3:延期验收申请表.doc附件4:项目终止情况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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