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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充推荐陕西省文化产业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7点击量:10

各位老师:

按照《关于印发<陕西省文化产业项目评审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宣字[2018]162号),为充分发挥专家的咨询和参谋作用,提高我省文化产业工作决策和管理水平,决定进一步补充“陕西省文化产业专家库”( 以下简称专家库 )专家。现将人选推荐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我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或学会、文化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从事与文化及相关产业 (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文化娱乐休闲服务、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文化消费终端生产)有关的经济、管理、金融、技术、创意等方面专家;党政机关从事文化及相关产业发展工作的专家型领导等。

二、推荐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严谨务实的科学精神、较强的决策咨询能力,有高度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

(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专家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有较高专业知识水平,在本行业有较高知名度;

(三)党政机关单位专家应具有副处及以上职务,熟悉国内外以及全省文化产业发展情况及政策;

(四)文化企事业单位专家应在单位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具有投资、管理、金融、技术、创意等实际操作能力;

(五)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六)年龄一般不超过 60 周岁,身体健康,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参加相关工作和活动;

(七)以前报过的专家已经自动入库,不用再次申报。

三、推荐要求

(一)需要提交资料包括:《 陕西省文化产业专家库人选推荐表》;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 职称证书复印件(具有执业资格的专家提供执业资格及注册证书);获奖证书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各单位负责本单位专家的审核推荐,每个单位最多推荐3名。专家本人填写《陕西省文化产业专家库人选推荐表》(附件2),由推荐单位对填报信息审核汇总后集中上报。

(三)《陕西省文化产业专家库人选推荐表》采取纸质版和电子版并行报送,其中纸质材料需填写完整、信息真实、加盖公章,报送至综合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cb707649@163.com; 此次报送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10日。

(四)推荐专家经省委宣传部审定后统一发放聘书。

联系人:省委宣传部文产办 王旭 电话:63905923

附件1:关于补充推荐陕西省文化产业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附件2: 陕西省文化产业专家库人选推荐表



科学研究院

2023年11月7日

附件1:关于补充推荐陕西省文化产业专家库专家的通知(2).pdf附件2:陕西省文化产业专家库人选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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